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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1
7月14日,中央環保督察組進入江蘇省開展工作以來,已分8批交辦522件環境信訪問題。全省各地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及時進行查處。截至7月24日,已辦結公布106件,其中對72家企業責令整改,關停取締6家,立案處罰42家,行政約談8起,責任追究13人。同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8起,行政拘留14人。為第一時間做好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環境信訪問題的辦理工作,我省先后下發《關于切實做好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環境信訪問題查處整改工作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環境信訪問題查處整改工作的緊急通知》,并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紀委、省公安廳、省環保廳組成6個督查組,分赴13個省轄市專項督查交辦的環境信訪問題。江蘇明確,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和督察發現的各類環境問題,不回避、不遮掩、不護短,對馬上能夠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邊查邊改,做到快查、快處、快報;涉嫌污染環境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工業園區企業廢氣擾民、城市黑臭河道整改等短期內難以整改到位的,抓緊制定整改方案,逐項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責任單位和人員,限期解決到位。同時,對中央督察組交辦環境信訪問題辦理情況,要在當地政府網站、報紙、電視臺等媒體予以公開,回應群眾關切,接受社會監督。南京大學朱曉東教授表示,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大制度,通過督察可以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尤其是一些國家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大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同時也是對各地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工作本身的檢查。可以說督察是中央和地方聯手做好環保工作的重要舉措,也是幫助環保部門解決老大難問題的契機。相信江蘇一定會配合好環保督查工作,發現問題與不足,更好地推動“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
交匯點記者 杭春燕